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练习的时间和练习内容的顺序是不是应当固定下来?
应当有个基本的规律,但是也不必永远一成不变。
有规律,便于遵守,也会产生某种惯性的力量,养成某时某刻一定干什么事的习惯。这是按计划练琴的好处。 但是一种计划不一定长期适用,在客观环境,条件有了变化时应及时调整。而且,总是日复一日地死守一个规矩,也会产生疲劳感,厌倦感,这时就该调整计划。霍夫曼甚至说:不要有系统有规则的练习,因为,系统性毁灭自发性,而自发性却是艺术的真正灵魂。这话或许有些偏颇,但显然有值得重视的合乎艺术真理的见地。 较为合理的处理应当是不变中有可变的部分,可变中有不变的部分。比如,每天练几次,每次练多久,应当大体固定下来。但也应当允许例外,这次多一点点,下次少一点点,或平时先写文化课作业,这次先练琴。只要能保证每天练琴应有的平均量,不是三天打鱼,两天晒网即可。 再如练习内容的顺序,一般是手指练习类、音阶练习类、练习曲类、复调类、奏鸣曲类、其他乐曲类。但也不妨偶尔全部或部分地颠倒一下顺序,也许会意外的带来新鲜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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